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北排土场道路及坡面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5102,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黑岱沟露天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对黑岱沟露天煤矿北排土场新建道路两侧及周边坡面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总面积12.06万平米。由于道路施工改变了原边坡地质环境,对排土场边坡安全产生了影响,因此对该区域进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同时在治理过程中需对治理区边坡进行动态安全评价和管控。主要治理内容包括对坡面进行挖填整理土方,修筑石挡土墙及设置排水管等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并安装灌溉设施,较陡黄土坡面采用草籽喷播。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计划工期:新植工期60日历天。后期养护3年,其中第1年为新工养护(其中播撒的苜蓿养护期1年,其它正常养护三年。)。
(4)项目地点:黑岱沟露天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甲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治理(或修复)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治理(或修复)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