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采购发布时间:2025-06-03 10:05:06
报名结束时间:2025-06-05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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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鑫盛路以南,枫溪污水处理厂以西地块
委托人名称
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30203MB1D398812506030030
项目规模
平方米(8963.09平方米)
服务类型
土地评估
服务时限
3年
服务金额
¥1元至¥13056元
资金来源:
社会资金
金额说明
无
服务内容
1.依法成立并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备案,具有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的资信等级。2.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提供过土地估价及相关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3.土地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4.土地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估价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估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估价程序,确保估价质量。5.中标土地评估公司须负责该地块往后3年内土地出让时有关评估工作。6.竞价前评估机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现场提交公司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由业主单位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意见表,未取得审查意见表的报价无效。7.评估机构应快速、优质提供技术服务,须在3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按要求备案,委托单位要求提前完成的须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及时完成。8.土地评估机构在中标后未按以上1~7条的要求实施 的,评估委托单位可以依法处理,并纳入不诚信范围,自认定起2年内不允许再进入株洲市土地出让一级市场参与竞标。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并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备案,具有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发布的资信等级。2.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提供过土地估价及相关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3.土地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4.土地评估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估价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估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估价程序,确保估价质量。5.中标土地评估公司须负责该地块往后3年内土地出让时有关评估工作。6.竞价前评估机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现场提交公司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由业主单位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意见表,未取得审查意见表的报价无效。7.评估机构应快速、优质提供技术服务,须在3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按要求备案,委托单位要求提前完成的须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及时完成。8.土地评估机构在中标后未按以上1~7条的要求实施 的,评估委托单位可以依法处理,并纳入不诚信范围,自认定起2年内不允许再进入株洲市土地出让一级市场参与竞标。
查看资质等级树备案要求说明
无
机构报名前需确认信息
无
其他要求说明
无
选取中介方式
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
2025-06-05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5-06-06 09:15:00
委托人咨询电话
18188936060
委托人监督电话
28685201
备注
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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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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