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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3 数据编号: 842706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许家浜提升村精品村-许家浜自然村篮球场,儿童乐园,路灯,雨水管道,厕所,电路下埋等改造工程公告


许家浜提升村精品村-许家浜自然村篮球场,儿童乐园,路灯,雨水管道,厕所,电路下埋等改造工程(不见面开标)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许家浜提升村精品村-许家浜自然村篮球场,儿童乐园,路灯,雨水管道,厕所,电路下埋等改造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李家巷镇许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浙江中禾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工程为许家浜提升村精品村-许家浜自然村篮球场,儿童乐园,路灯,雨水管道,厕所,电路下埋等改造工程,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李家巷镇许家浜。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内篮球场,儿童乐园,路灯,雨水管道,厕所,电路下埋等改造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64.9518万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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