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瓯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一垃圾中转站设备翻新改造
建瓯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一垃圾中转站设备翻新改造 (项目名称) 建瓯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一垃圾中转站设备翻新改造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一垃圾中转站设备翻新改造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63710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瓯市环卫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一垃圾中转站设备翻新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37108元(含暂列金125577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