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哈布其盖沙地综合治理示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哈布其盖沙地综合治理示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1525262025051201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哈布其盖沙地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已由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哈布其盖沙地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字〔2025】3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乌珠穆沁旗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哈布其盖沙地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2.3、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942498㎡(394.2498公顷),总建筑面积5582.82m,项目总投资96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生态保育区,
(二)宣教展示区,
(三)沙漠体验区,
(四)管理服务区,
(五)基础设施工程,
(六)其他设施。
2.4、计划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600万元,工程设计计划投资177.3万元;
2.5、招标范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哈布其盖沙地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驻场配合等设计服务,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类审查、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报审文件。负责该项目设计总体协调,分别做好设计、施工阶段与其他相关设计单位及专业、设备的技术衔接确认。负责编制施工用户需求书,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技术标编制。提供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设计相关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验收等服务工作;对施工阶段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的优化方案及设计变更进行审核确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所规定的其他服务。
2.6、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失信状态或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条件之一,(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有①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和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风景园林专项设计资质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