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指山市2025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6宗)-畅好乡番贺、什奋村委会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五指山市 2025 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6宗)-畅好乡番贺、什奋村委会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D-2025-067;
2、项目名称:五指山市 2025 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6宗)-畅好乡番贺、什奋村委会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911196.10元;
5、最高限价:¥1911196.1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采购需求:
6.1.项目建设规模内容:管网铺设、设备安装、混凝土路面破除及修复等。
6.2.采购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6.3.质量要求:合格;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