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平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长岗村石菩萨自然村居民供水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长岗村石菩萨自然村居民供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YJS-20250520
项目名称:和平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长岗村石菩萨自然村居民供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72966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72966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和平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长岗村石菩萨自然村居民供水工程,本次工程位于长兴县和平镇长岗村,主要包括新建管道实施总长度约为1940m、新建阀门井6座、新建一体化泵站,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管道敷设、阀门井砌筑、化粪池购安、一体化泵站购安、混凝土道路及道场破除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所附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磋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