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沙米节水种植及生态修复技术示范推广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沙米节水种植及生态修复技术示范推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S-25-GSCYTG-025
项目名称:沙米节水种植及生态修复技术示范推广
预算金额:44万元(第1包:5.5万元;第2包:6.5万元;第3包:16万元;第4包:6万元;第5包:10万元)
最高限价:44万元(第1包:5.5万元;第2包:6.5万元;第3包:16万元;第4包:6万元;第5包:10万元)
采购需求:第1包:沙米(沙蓬)种子采购550公斤 ;第2包:肥料采购35吨;第3包:节水种植示范区、种质扩繁基地土地整理310亩;第4包:节水种植示范区围栏建设及标志牌制作1批;第5包:修复效果评价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其他可证明其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不含个人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