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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3 数据编号: 843331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便携式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便携式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5ZB-XJD-122A
项目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便携式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便携式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限为准)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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