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501 棚消防泵房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501 棚消防泵房升级改造项目 标段 招标公告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501 棚消防泵房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501 棚消防泵房升级改造项目
1.2
招标人: 镇江港务大港分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硫磺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现拟对 501 棚消防总站进行设备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改造后实现 301,302,401,501,502 在内的 5 个硫磺棚消防设施的集中控制。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对大港公司 501 棚消防泵房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消防设备间建设、消防泵站整改和消防智能平台建设三大部分。 1. 消防设备间建设旨在为消防后端控制设备及机柜提供一个密封的恒温恒湿环境。 2. 消防泵站整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源和应急照明系统、粉尘浓度检测和可燃气体检测系统的整改和升级。 3. 消防智能平台建设旨在整合现场消防设备,实现对消防设施的实时监测、故障预警、自动报警和远程监控及控制(含现场消防炮和雾炮控制)等。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项目质保期:不低于 12 个月。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3000000 元。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3000000 元。
2.5 交货期: 不高于 120 天(含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6 交货地点: 镇江大港港区。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标段划分: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 501 棚消防泵房升级改造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财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