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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3 数据编号: 843428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市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垫江县消防救援类物资采购-消防救援车辆采购答疑补遗文件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市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垫江县消防救援类物资采购-消防救援车辆采购(合同编号:DJ-E06-1)变更公告1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合同编号:DJ-E06-1
招标编号:0703-2520CIC5J021
 

一、现将消防救援车辆采购(合同编号:DJ-E06-1)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调整如下: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5年,车辆有液罐的,液罐终身质保。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
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96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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