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PE给水管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
PE给水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25-WZCG-1908-DMGSGWZB-001
1.招标条件
1.1新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名县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建设单位为:大名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PE给水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文大公路刘堤口村至康庄村供水管网工程;起点桩号K0+000,向西经柳林村、七里店村,向南经升斗铺村、刘军庄村南、老堤北村,至西范庄村北,向东至东范庄北,向南经东范庄村东,经高庄西村北下穿大广高速公路,向南止于项目终点康庄村,终点桩号K19+894.8,路线全长19.8948公里。计划工期:18个月。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值20000万销售额。
(3)财务能力:有能力满足三个结算周期的资金量。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PE给水管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商应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