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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4 数据编号: 8440217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施工答疑纪要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施工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施工已由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闽水审批(202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20%及企业自筹80%,招标人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施工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城厢区、荔城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木兰溪濑溪桥下游两岸,南岸沙里村西侧方山段、秀永支线东侧御庄园段,北岸木兰大道北端。木兰溪两岸步道连通,现状堤顶步道未连通处,通过架空栈道进行步道连通,以及步道两侧庭院灯布置,局部连通步道两侧绿化种植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22800000(此控制价为预算价仅供参考,最终以审后招标控制价为准,审后的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另行公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和下载)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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