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渭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告
渭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文件要求,现拟对渭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邀请招标,特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渭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渭源县人民检察院
三、项目编号:HYYDL20250604001
四、招标内容:(1)检察院机关大院设备设施及物件的保洁。包括走廊、楼梯、扶手、墙面、地面、地脚线、办公室门、开关、消防箱、标识牌、宣传栏、电梯门、电梯轿厢、地毯、垃圾桶;卫生间门窗、地面、洗脸盆、洗漱镜、污水池、大便器、小便器、隔断;水房管道、阀门、热水器;大厅地面、台阶、扶手、玻璃门、标识牌、办事指示栏、门窗玻璃等。
(2)检察院机关大院院落、后院停车场、路面、花坛、绿化区的日常清扫保洁;篮球场不锈钢椅、路灯、灯罩的清洁等;风、雨、雪后办公楼踏步防滑、清扫及大型活动后的清洁和垃圾清运。
(3)12309服务中心、案管、听证室、办案工作区、大小会议室、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等内部保洁。包括大厅地面、台阶、扶手等公共区域卫生。
1.2 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范围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灰尘,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楼梯扶手等设施无灰尘,无污迹;每天所有开关、标识牌、暖气罩擦拭不少于 2 次;每周所有灯具、空调机口、通风口擦拭不少于 1 次;每周墙面除尘 2 次;每月天花板除尘 1次;每月大理石、瓷砖地面清洗保养、打蜡、抛光不少于 2 次。走廊、门厅、大堂、电梯厅、楼梯或消防梯地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①报警器、火警通讯、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无灰尘、无污渍。人脸识别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斑点、无絮状物。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
②天花板、风口、公共灯具内或外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走廊、楼梯窗玻璃、大堂门厅、电梯厅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
③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
④电梯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电梯外罩清洁明亮无污物。
⑤停车场、绿地、花台、明沟、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外围通道地面应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积水、无污迹、油渍、轮胎印,地面应保持原色。 各类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光镜等表面无积灰、无污垢、无污迹。绿地、花坛、隔离带周围无杂物、无积水。
⑥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