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日常办公楼物业及维修保障经费项目(甲醇锅炉)(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日常办公楼物业及维修保障经费项目(甲醇锅炉)(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5-05-11-1
项目名称:日常办公楼物业及维修保障经费项目(甲醇锅炉)(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4,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具体服务期限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日常办公楼物业及维修保障经费项目(甲醇锅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日常办公楼物业及维修保障经费项目(甲醇锅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2024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甲醇)。
(9)供应商负责运输甲醇,须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与具备相应资质运输单位的委托协议,且运输单位须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