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5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SG2025211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弘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2025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2025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
2.交货地点:常州弘源水务有限公司。
3.服务期限:一年或采购数量执行完成。
4.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含税)。
5.最高限价:
(1)脱色剂次氯酸钠,预计300吨,采购限价900元/吨,共27万元。
(2)混凝剂PAC聚合氯化铝,预计50吨,采购限价600元/吨,共3万元。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
(1)脱色剂次氯酸钠: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则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及投标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
(2)聚合氯化铝:投标人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含聚合氯化铝的业绩合同(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
8.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含危险货物运输)或委托运输单位具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提供委托运输合同);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投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