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水利防汛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XTC-A1-251330016
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水利防汛车辆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820000.00
最高限价: 82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雄安新区水利防汛车辆购置项目;数量: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水利防汛车辆购置、防汛设备购置、水利防汛车辆及防汛设备改装等。
2、交货地点:雄安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验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车辆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