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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4 数据编号: 844435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金陵科技学院2025年江宁校区垃圾中转站压缩箱体设备维保(全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金陵科技学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陵科技学院非政府采购项目(学校内控采购),(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2025年江宁校区垃圾中转站压缩箱体设备维保(全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NJJC-2025ZB0605
1.2 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2025年江宁校区垃圾中转站压缩箱体设备维保(全包)服务
1.3 项目内容: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现有移动垃圾压缩箱共1套(海沃PD745/15移动垃圾箱)进行全包维保服务,包含日常定期维保及大修及主要零配件的更换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4预算金额:45万元
1.5最高限价(如有):15万元/年,不得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6 服务期限:叁年(2025年9月11日-2028年9月10日),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维保单位进行考核,若服务期内供应商被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当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1.7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10 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1 项目经费:后勤保障费
1.12 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制造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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