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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4 数据编号: 844470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魏县城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二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魏县城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二次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WXGSGZ-WZ-2025-08-0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魏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魏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魏县城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魏县城区市政给水主管道新建及改造。
2、城乡供水升级改造。魏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供水管道及智能水表改造;施工内容涉及铺设村内外供水主管道、安装智能水表。
3、智能供水体系建设。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需出具生产厂商关于招标清单对应物资生产资格证明文件;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相关的生产资质,生产商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代理商须出具所代理企业相关生产能力证明。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财务资金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须出具2023-2024年至少一年公司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模要求;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2024年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一份,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3.1.5供货业绩要求:((2020年-2024)年投标产品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证明材料,至少两份;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2022-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或存在全国范围内不良投标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如有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1.8以上资料需扫描清晰,如有不清晰文字及图像,视为未提供对应的资料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
联系人:邓钰婵(010-68631870        邮箱:crccwz@163.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古城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HNT-01、LQHNT-02每包件售价18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6月8日17:00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因加密投标文件需CA数字证书,投标人需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n/)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09:05,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5年6月10日上午09:05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09:05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HNT-01、LQHNT-02每包件为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个人汇款),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古城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魏县城乡供水升级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魏邦创业孵化基地中铁雄安建设有限公司魏县供水改造项目
联系人:刘宝旭
电话:13238227692
电子邮件:l1777888345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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