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南县金龙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全南县金龙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南县金龙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全南县金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龙镇;
2.2招标规模:85.63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8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