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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4 数据编号: 8445949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浙江烂柯山水系及排涝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澄清公告

烂柯山水系及排涝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次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本次概算审核招标控制价4878.2964万元,其中建安费4816.0426万元(水利部分2555.9598万元,市政部分2260.082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62.2538万元(水利部分29.7202万元,市政部分32.5336万元);概算审定建安工程费用作为工程设计限额,投标最高费率为92%(含),建安费最高限价4430.7591万元(水利部分2351.4830万元,市政部分2079.2761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 49.8029万元(水利部分23.7761万元,市政部分26.0268万元,不可竞争费用),施工图设计费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
2.原招标公告中3.1.1“
(3)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公告3.4“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改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各一人”。
4.原招标公告3.4“注: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专业项目负责人兼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更改为:“注: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专业项目负责人兼任”。
5.原招标公告3.6“施工负责人具有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更改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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