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西江、东江原水管线巡检无人机购置项目公告
西江、东江原水管线巡检无人机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西江、东江原水管线巡检无人机购置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询比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在西江原水管线、东部原水管线范围购置安装机场式无人机并统一接入到公司无人机管理平台进行集中调度管理,具体内容如下:1.在鸦岗泵站、下陈泵站以及西江原水管线沿途布设10台无人机和配套基站;2.在新塘水厂、西洲水厂、刘屋洲取水泵站以及两厂原水管线沿途布设5台无人机和配套基站;3.在公司机房部署服务器1台;4.安装调试,3年运维服务、配件更换、保险等。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3768373.50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①供应商须是拟响应提供货物(充电式智能机场、换电式智能机场)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充电式智能机场、换电式智能机场)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拟响应提供的货物必须在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充电式智能机场、换电式智能机场)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果是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拟响应提供货物(充电式智能机场、换电式智能机场)的授权证书。②如果拟响应提供货物(充电式智能机场、换电式智能机场)的制造商(或其最终制造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响应,采购人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