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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4 数据编号: 844632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裕民县吉也克镇毕替坤村“粪污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告

裕民县吉也克镇毕替坤村“粪污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E6542003930000892001)
 
 
一、招标条件
本裕民县吉也克镇毕替坤村“粪污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文号:裕农业农村项目【2025】99号)已由裕民县农业农村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其他,招标人为裕民县吉也克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8.6公里左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42003930000892001001
标段(包)名称: 裕民县吉也克镇毕替坤村“粪污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总工期: 121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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