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半山单元GS140302-1320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的交易公告
采购(交易)公告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 半山单元GS140302-13/20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进行 询价,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响应单位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 01QT250602101 。
2、项目名称:半山单元GS140302-13/20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
3、项目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 。
4、最高限价: 240000(元); 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
5、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规划为二类用地,涉及地块面积约为42412㎡,总修复区域面积约为2629㎡(修复范围投影面积),污染土方量约为3075m3,包括地下0~1 m、1~2 m、2~4 m,以砷污染及有机物(苯并[a]芘)为主。本项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半山单元GS140302-13/20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修复项目第三方效果评估服务,主要包括更新地块概念模型、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基坑侧壁效果评估、基坑底部效果评估、异位处置场地效果评估、土壤修复效果评估等)、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编制效果评估报告等,直至效果评估报告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移出污染名录。
服务期:16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范围涉及名录地块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移出污染名录止。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最终效果评估费的确定:当效果评估报告中明确的土壤修复工程最终处置污染土方量(含建渣)±合同污染土方量10%以内的,效果评估费不作调整;当效果评估报告中明确的土壤修复工程最终处置污染土方量(含建渣)超合同污染土方量±10%的,最终效果评估费=(效果评估报告中明确的土壤修复工程最终处置污染土方量(含建渣)/土壤修复工程合同污染土方量)*效果评估费中标价。
支付方式:
(1)编制完成效果评估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的30%;
(2)经杭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