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潼关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关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潼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潼行审发〔2024〕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潼关县城关镇西营村,潼关县天合源污水处理厂内部 ;
2.2 工程规模:新建再生水回用水池及配套泵房1座(1500m3),中水管网24941m;现阶段实现再生水综合利用6000m3/d,污水厂达产后实现再生水利用11200m3/d ;
2.3 项目投资总额:511039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2175193元);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潼关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标段编号: E6105003526pg14e1j79001;标段类型: EPC;标段2: 标段名称: 潼关县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E6105003526pg14e1j79002;标段类型: 监理; ;
2.6 招标范围:标段1: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标段2:包括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2.7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