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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5 数据编号: 84528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泰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徐州等市开展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先建后补”建设的批复》(苏农复〔2024〕91号)、《关于泰兴市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泰农建[2025]2号)、《关于2025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第二批)》(泰农建[2025]5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苏农建[20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曲霞镇、河失镇、根思乡、济川街道、延令街道等乡镇(街道)。
2.1.2 建设规模: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61万亩,其中新建0.55万亩,改造提升5.06万亩,总投资金额约13867万元;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
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共分为4个标段:
标段一: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建设地点涉及根思乡、济川街道、延令街道等乡镇(街道),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2910万元(国债1440万元、财政补助147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52.38万元,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
标段二: 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建设地点涉及黄桥镇,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3847万元(国债);监理合同估算价:69.246万元,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
标段三: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三标段,建设地点涉及曲霞镇,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2840万元(国债),监理合同估算价:51.12万元,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
标段四: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四标段,建设地点涉及河失镇,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4270万元(国债),监理合同估算价:76.86万元,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
本次招标标段一: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建设地点涉及根思乡、济川街道、延令街道等乡镇(街道),对应建设投资金额:暂定2910万元(国债1440万元、财政补助147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52.38万元,占建设投资金额比率1.8%。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含结余资金和设计变更)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2.2 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田间监测;□其他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工程;□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其他
监理服务阶段:□规划设计阶段:√全过程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其他              
2.3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施工工期暂定140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监理服务期限按140日历天填写),其中进度要求:     /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 52.38 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比率  1.8  %。
2.5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进场后付合同价的10%,工程主体工程完工付合同价的70%,余款在结算审计完成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付清。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1   个标段。
标段一:泰州市泰兴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    
标段二:          
标段三:           
标段四: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专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3.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无在监工程
 √有  1 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区)不超过  1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人数: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水利工程专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专业,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5 拟派监理员要求: 
监理员:3人(每个项目镇至少配备1名驻地监理员);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培训合格证专业为准。
上述3.3、3.4、3.5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企业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人2024年12月至 2025年5月中连续三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6 业绩要求(可选条件)
√投标人企业业绩;□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业绩。
3.6.1类似业绩定性特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定量特征: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
    3.6.2业绩有效期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3.6.3业绩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协议书;
(3)竣工验收文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指上级部门发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附项目负责人参与并签字的四方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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