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半山单元GS140302-1320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的交易公告
采购(交易)公告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 半山单元GS140302-13/20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 进行 询价,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响应单位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 01GC250601901 。
2、项目名称:半山单元GS140302-13/20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修复项目环境监理 。
3、项目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 。
4、最高限价:95445(元); 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
5、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规划为二类用地,涉及地块面积约为42412 ㎡,总修复区域面积约为2629 ㎡(修复范围投影面积),污染土方量约为3075 m3,包括地下0~1 m、1~2 m、2~4 m,以砷污染及有机物(苯并[a]芘)为主。本项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半山单元GS140302-13/20地块及周边道路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环境监理,主要包括监督修复单位按照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开展修复工作、施工过程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环保部门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污染土壤外运水泥窑期间,需每天进行跟车,形成当天所有外运车辆进场水泥窑的一车一档影像台账记录;对所有基坑清挖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和影像资料。
服务期:16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范围涉及名录地块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移出污染名录止。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最终监理费的确定:当效果评估报告中明确的土壤修复工程最终处置污染土方量(含建渣)±合同污染土方量10%以内的,监理费不作调整;当效果评估报告中明确的土壤修复工程最终处置污染土方量(含建渣)超合同污染土方量±10%的,最终监理费=(效果评估报告中明确的土壤修复工程最终处置污染土方量(含建渣)/土壤修复工程合同污染土方量)*监理中标价。
支付方式:
(1)编制完成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的30%;
(2)经杭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支付至合同价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