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吾县四道白杨沟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伊吾县四道白杨沟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F2025-015
项目名称:伊吾县四道白杨沟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99983.92
最高限价(元):599983.9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吾县四道白杨沟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施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99983.92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该项目料场区未实施撒播草籽等措施,弃渣场区未实施表土剥离及回填、撒播草籽和干砌石护坡等措施。(2)料场区及渣场区整治不彻底,局部边坡较陡,已出现侵蚀沟,存在水土流失危害。局部渣面不平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