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含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含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含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JKQ-WZHB-202501
项目名称: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药剂供应(含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金额:0.00元(本项目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
采购需求:对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药剂供应(含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服务期限:两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函;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