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卢氏县潘河乡中药材特色农旅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博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中药材特色农旅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25、LSGZ[2025]108-GC020
3、项目概况及内容:本项目为卢氏县潘河乡中药材特色农旅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对潘河乡潘河村、禹王村进行乡村面貌改善,包括供水供电管网及污水处理管网30k m、修复隧道340米,隧道至潘河乡道路进行修缮10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8600625.38元
5、划分标段:共1个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0、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潘河村
11、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质保期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单位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单位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