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四区两县供热大环网指挥中心及中继能源泵站一期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DQJ05-CZGE-SPHNTZB-2025-001
1.招标条件
1.1新建【在建】长治供热一期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四区两县供热大环网抢险指挥中心及中继能源泵站一期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全称),已由 长治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长治市城镇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商品混凝土 (招标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长治市四区两县供热大环网抢险指挥中心及中继能源泵站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潞阳大道东侧,安泽街南侧,总占地面积20099㎡。项目一期建设单体结构三处(餐厅厨房、热力泵房
一、制水间及消防泵房)及室外管道工程(供热、给排水),建筑面积3774㎡。本项目3栋单体建筑,餐厅厨房为地上3层,框架结构、热力泵房1为地上两层,框架结构、制水间及热力泵房为地上1层,框架结构。
施工主要内容包括餐厅厨房建筑面积1208.33㎡、热力泵房一建筑面积2087.9㎡、制水间及消防泵房477.6㎡,室外工程供热管道2056m,给水管道2250m
(由项目提供,格式不做要求)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商品混凝土相应的生产资质和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