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渠道)节余资金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渠道)节余资金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 2306-320684-01-155667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债渠道)节余资金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临江镇、悦来镇;
2.1.2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灌溉排水、道路措施、土地平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03.067718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灌溉排水、道路措施、土地平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与其注册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通过对“无在建工程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评审认定“无在建工程”投标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提供。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