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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5 数据编号: 845780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净水厂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净水厂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47号、郑港经发投资〔2024〕446号、郑港经发投资〔2025〕1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泓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净水厂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HKG-JS-202504039
  2.3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总干渠以东,豫州大道、金陵大道东北角,兖州路以西,毫都路以南。
  2.4 项目概况:第三水厂总规模为60万m3/d,一期规模20万m3/d。水厂采用“预臭氧+折板絮凝平流沉淀+后臭氧+上向流活性炭滤+砂滤+超滤膜”的处理工艺,其中综合楼、脱水机房土建规模按60万m3/d建设。
  净水厂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格栅配水预臭氧池、折板絮凝沉淀池、综合净水车间(包含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中间提升泵房、超滤膜车间、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综合加药及臭氧发生器间、污泥组合池、平衡池及脱水车间、水厂综合楼、智慧水务综合调度中心、大门及门卫室等。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8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经理及项目房屋建筑专业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项目房屋建筑专业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及项目房屋建筑专业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均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均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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