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4-610100-04-01-119930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水务(集团)生物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西安市第三再生水厂厂内、西安市未央区西安市第四再生水厂厂内、西安市沣东新城西安市第六再生水厂厂内、西安市浐灞生态区西安市第十再生水厂厂内、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第二十(鱼化)再生水厂厂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利用西安市第
三、第
四、 第
六、第十及第二十等再生水厂部分水池上方和有布置条件的已有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五个再生水厂装机总容量为36.5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厂内部分用电量,光伏电消纳率90%以上,各厂装机容量如下:三厂9.44 MW、四厂15.4 MW、六厂6.022 MW、十厂2.153 MW、二十厂3.485 MW。
2.3 项目总投资:19689.02万元,本次招标估算金额170.86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455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监理;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209001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7 其他: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西安净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工程监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