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红枫湖至花溪水库连通工程(主体工程I标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045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红枫湖至花溪水库连通工程(主体工程I标环境保护工程)已由贵阳市水务管理局以关于贵阳市红枫湖至花溪水库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筑水建字〔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清镇市、花溪区、贵安新区;2.1.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属中型。贵阳市红枫湖至花溪水库连通工程(主体工程I标环境保护工程)主要包括:主体施工Ⅰ标段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区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其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及迹地恢复措施等,运行期水质在线监测建设。2.1.3本标段环境保护工程投资约4987868.87元。2.1.4工期:36个月。(服务期:从工程准备期至环境保护工程完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通过,并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1.5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技术条款)”。2.2招标范围:涉及红枫湖至花溪水库连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影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施工Ⅰ标段施工区、生活区及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