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一都镇南阳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发布日期:2025-06-06
来自: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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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YCNC2025024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阳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永春县一都镇南阳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一都镇南阳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 52895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 52895 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 52895 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289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