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环境监测信息运维项目-政务云基础资源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环境监测信息运维项目-政务云基础资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4282-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环境监测信息运维项目-政务云基础资源服务
预算金额:273.9622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允许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督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依法持证经营的通知》工信管函〔2018〕84号文件精神,报价人应取得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许可:
(1)报价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①该许可证中的业务种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及业务覆盖范围包含北京;如有“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的机房所在地”描述的,须不包含北京;或②该许可证中的业务种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且业务覆盖范围(服务项目)为包含北京在内的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
报价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中的表述内容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任何一种的均合格。
(2)如报价人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的,报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说明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已取得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许可且业务覆盖范围包含北京。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