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二期)-泉阳镇项目公告
界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二期)-泉阳镇项目(张楼村Ⅰ片区、张楼村Ⅱ片区、集东社区Ⅰ片区)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2、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
1.1项目名称: 界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二期)-泉阳镇项目(张楼村Ⅰ片区、张楼村Ⅱ片区、集东社区Ⅰ片区)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界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二期)-泉阳镇项目的备案表,发改备案〔2024〕588号
1.4
招标人:安徽融城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法人:安徽融城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巍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7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8项目出资比例: 100%
1.9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界首市泉阳镇
2.2建设规模:项目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9684490.71元
2.7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