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公告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
( 65420225043000433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文号:乌发改〔2025〕76号、乌发改〔2025〕97号)已由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总投资10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量7000立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225043000433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范围: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量7000立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EPC工程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总工期: 1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含);1.3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