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海龙审批复〔2024〕436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2025年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 建设道路总长度65594m,道路等级有支路和巷道 ,支路路面宽度3.5~5m,巷道路面宽度1~3m;新建太阳能路灯5170盏;新建护栏1460m;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 ,规模为52m3/d,新建污水管道21554m;更换及新建供水管网共计42478m;新建垃圾收集亭共2座;对村庄内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及改造升级103处 ,其中主要为新建老年活动中心、村庄休闲点位升级改造及公共球场改造等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
2.3 项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及遵谭镇等4个镇区 ,分别是龙桥镇龙洪村、龙泉镇国扬村、翰香村、市井村、 占符村、美定村、美仁坡村、新联村、元平村 ,新坡镇光荣村、新坡村、民丰村、仁南村 ,遵谭镇东谭村、新谭村、遵谭村等。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37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资质 ,并在人员 、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职称 证及社保证明(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3月-2025年5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 。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