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GJ2010-114#A地块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次供水设备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J2010-114#A地块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次供水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NTGC2025060405(JT075)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2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4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无负压成套设备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制造商: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②代理商: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制造商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代理商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响应供应商(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具有无负压设备和水箱(或设备含水箱)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3、响应供应商具有(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检验(检测)报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或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无负压供水设备或管网叠压成套供水设备等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应是自有品牌或代理品牌,自有品牌或代理品牌不止一个时只能用一个品牌投标。
3.5、响应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响应供应商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证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提供证书扫描件(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官网查询截图。
4.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9日,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