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市应急管理局室外环境整治及会议室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应急管理局室外环境整治及会议室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6 16:46|发布单位: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7|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市应急管理局室外环境整治及会议室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170-2025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0798
3、项目名称:市应急管理局室外环境整治及会议室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万元)
6、最高限价:103.356368(万元)
7、采购需求:
院内地面刷黑,门口大门改造、新建定制门卫值班室,办公楼内更换部分办公室木地板、调整办公室内复合地板,维修更换会议室灯具、更换部分走廊道地砖,维修改造漏水卫生间,外墙修补等维修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资料员配备人数各不少于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