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招标公告
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核准的批复(张行审立字〔2025〕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水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东城镇、三马坊乡。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总长度为14.31公里,其中主河道11.337公里。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交通工程。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工。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