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高新盛华热力有限公司冬病夏治检修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高新盛华热力有限公司冬病夏治检修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询比人为 张家口高新盛华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现该项目进行询比。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RS-2025-N006
2.2、项目规模:冬病夏治检修工程材料采购。
2.3、项目名称:张家口高新盛华热力有限公司冬病夏治检修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2.4、招标范围:冬病夏治检修工程材料采购(详见采购清单)(以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
2.5、交货地点:询比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能力的合法组织。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截图)。
3.1.4 其他要求: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4 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