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消毒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消毒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868-2544ZD258H-D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消毒药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年支付上限):人民币35.5万元
最高限价:35.5元/公斤
采购需求:采购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消毒药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2小时以内送达。逾期交货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每月的采购需求数量,做到分批分次不定时送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包含“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