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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大华校区改扩建乒羽中心工程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FJ2500822-01SG-GHa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大华校区改扩建乒羽中心工程项目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大华校区改扩建乒羽中心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现对该项目室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山街道柳州南路8号
2.2 招标范围: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大华校区改扩建乒羽中心工程项目室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土方开挖与回填、室外管网工程及雨水回收系统等,雨污水最大管径DN315。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31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大华校区改扩建乒羽中心工程项目室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土方开挖与回填、室外管网工程及雨水回收系统等,雨污水最大管径DN315。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