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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6 数据编号: 846850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海南(机器管招投标)昌江县县城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昌江县县城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江县县城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以昌行审批字〔2024〕1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昌江县县城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江县县城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2.1 建设地点: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一座1000m3再生水池、一座送水泵房(与水池合建)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DN500再生水管道4562m及配套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再生水管道工程、厂区室外工程、再生水池及泵房土建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再生水池及泵房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厂区电气工程、厂区自控及仪表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招标控制价(元): 14079354.21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昌江县县城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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