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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7 数据编号: 847101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北京长城文化带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无人机产业园周边(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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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文化带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无人机产业园周边(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1153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延庆区风谷四路(光谷三街至G6辅路)、东晨日光与东方润泽园区周边待征绿地及预留用地。 
一、招标条件
 本 长城文化带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无人机产业园周边(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1153003 ),已由  北京市延庆区财政局  以  北京市延庆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批复证明(延财经采〔2025〕4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北京市延庆区城乡环境管理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合计约4.1公顷,第一部分为东晨阳光与东方润泽园区周边代征绿地及预留用地,总面积约3公顷,第二部分为风谷四路的康庄大道路口至光谷三街路口沿线绿地,总面积约1.1公顷 
 招标内容与范围: 1.建设地点:风谷四路(光谷三街至G6辅路)、东晨日光与东方润泽园区周边待征绿地及预留用地
。2、合同估算价:20.77万元
。3、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喷灌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03月31日)已完成的合同额20万元(含)以上且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