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城区排水防涝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审批项初字(2025)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总投资 24962.8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价 21012.06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及改造 D800-D2000 雨水管道 13044.1 米、污水管道 15144.1 米及配套设施等,新建提升泵站 2 座,新增雨算 752 个,涵洞 2 处,新建雨水泵站 2 座,更换两个泵站的排涝设备,建设排水防涝智慧平台。建设地点: 广平县城区 。
2.1.2 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570 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止。
2.1.3 其他:①质量标准:合格。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50.0394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本次招标(□允许/?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