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门头沟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施工)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门头沟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施工)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4〕2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博文信达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清水镇、妙峰山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新建管径D150毫米-D500毫米污水管道16358米,拆除及恢复管径DN80毫米-DN100毫米给水管道6676米。 合同估算价 3058.66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清单所示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 5年(2020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已竣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